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导师:
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更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介绍
专家库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建设,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填报人员范围
进入专家库的人员,应为我校博士、硕士生导师(含外聘导师及行业导师),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本次更新工作主要涉及三部分:
1.上报新增专家。学校2023年新遴选的硕士生导师及其他未入库导师,在满足入库专家条件的情况下,应全部进入专家库。
2.更新完善已入库专家信息。本次专家库新增两个必填采集字段,需补充填写。
3.删除库中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
三、填报内容及程序
博士、硕士生导师(含外聘导师,不含行业导师)填报更新,以及学院审核上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系统中此功能开放时间为3月14日-3月25日。行业导师信息使用excel模板(详见附件)进行填报。
(一)教师端
教师个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个人管理-导师基本信息”中填报个人信息,其中,灰色锁定字段由研究生院统一维护。具体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1.新增专家的上报
2023年新遴选的硕士生导师,以及2023年填报时未入库的硕士生导师,需要填写各项采集信息。
说明:(1)所有明确标注为必填项的字段,均需填写;(2)全部填写完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更新”。
2.已入库专家信息的更新与完善
已经入库的博士、硕士生导师,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完善个人信息。
说明:(1)信息更新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更新”;(2)功能开放截止时间后未更新者视为信息无变化。
(二)学院端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采集信息填报与更新工作,并且对本学院新增专家及已入库专家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于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不得进入专家库,即:系统中不予上报。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流程:
1.学院查看更新进度
负责研究生工作的秘书老师可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学科-导师信息管理-专家信息审核”中,查看本学院导师填报更新进展情况。
2.学院上报
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院领导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学科-导师信息管理-专家信息审核”中,选择符合入库条件的导师,统一进行上报。
学院上报前,请务必确认本次拟新增的专家,即:2023年新遴选的硕士生导师,以及2023年填报时未入库的硕士生导师,已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
四、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3月26下班前。
联系人:王笑瑢,翟雪;联系电话:024-24686218
附件:专家信息汇总表(仅限行业导师使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