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及制定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

2024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及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现在开始进行,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博士研究生认真阅读《关于2024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及制定培养计划的通知》,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一、导师双选

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选定企业导师、导师组成员,填写《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登记表》,要求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二、培养计划制定

博士生在导师(导师组)的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工程实践计划、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同时,填写《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如下:

1、“研究方向”:应与博士报考时所选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2、“导师意见(签字)”:需校内导师及企业导师签字。

3、《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封皮页单面打印,其余页双面打印。

三、材料上报

10月11日前,将《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登记表》《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楼C316)。


联系人:王笑瑢、翟雪 联系电话:024-24686218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研究生院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