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及制定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24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各学院:

现组织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及培养计划制定工作,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按时做好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时间及明细

(一)导师双选

1.918日前

各学院具体的双选原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需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2.925日前

(1)《XX学院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导师双选汇总表》(系统中自动生成,导出打印)(纸质版1份),需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

(2)《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登记表》(纸质版1份,系统自动生成,导出打印),需学生本人、导师本人签字,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由学院统一放入研究生学籍档案中存档。

(二)培养计划制定

1.925日前,进行跨专业及同等学力学生认定(请学院于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查询研究生本科专业)

(1)《2024级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确认名单(各学院)》(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需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补修课程免修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1份)。纸质材料需签署学院意见,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3)《研究生补修课程免修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纸质材料需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

2.109日前

《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纸质版3份,系统自动生成直接打印),研究生院审核盖章后返回,1份放入研究生学籍档案中存档(各学院留存),其余2份由各学院及研究生本人留存。

二、系统操作说明

(一)系统登录

导师、研究生及学院:通过“学校网站首页-智慧理工-链接导航-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登录系统;初次使用“智慧理工”者需进行账号激活;

校外兼职导师:通过https://yjsgl.sylu.edu.cn/(S(z1ww0e51kjqjtu34ikjtxnny))/home/login,登录系统。

(出于安全考虑,教师、学生初始密码不公开,如有需要,请联系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

(二)导师双选(截止时间为925日),具体流程见师生互选操作流程(附件4)

1.学院维护当年学科(专业)培养方向

学院按照当年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菜单“培养 > 培养方案管理 > 培养方案维护”下,按照当年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或维护当年学科(专业)培养方向,新增方向编码规则为“学科(专业代码+fx+两位数流水号)”,例如:“1305fx01”。

2.学院设置导师当年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双选开始和截止时间,导师设置个人当年招生方向及人数

学院登录院系秘书账号,在菜单“学科 > 导师信息管理 > 招生学院导师维护”下,根据当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设置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总人数。

学院根据学校导师双选总体时间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登录院系秘书账号,在菜单“学科 > 导师双选管理 > 双选规则设置”下,设置本学院学生选择开始和截止时间、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导师选择开始和截止时间。系统默认显示时间为学校导师双选总体时间安排。

导师登录个人账号,在菜单“导师培养管理 > 招生人数设置”下,设置本人当年招生研究方向及招生人数。

3.学生完善个人信息、录入过去研究方向及成果

学生登录个人账号,在菜单“个人管理 > 个人信息维护”下,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录入本人过去研究方向及成果。

4.师生互选

(1)学生在系统中以志愿的形式选择导师(最多可以选择3个志愿,导师选择标准是按照志愿的先后顺序确定的);

(2)导师在系统中查看选择自己的学生列表并予以确认(导师选择的学生数不应超过2024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招生数量);

(3)未被选中的学生经各学院统一协调后,再进行师生互选;

(4)9月25日晚,师生互选功能关闭,学生与导师可登录系统查看最终选择结果情况。

5.导出报表

双选结束后,学生导出双选登记表,学院导出双选汇总表,签字齐全后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

(三)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1.导师与研究生(截止时间为10月6日)

(1)由指导教师为最终确认的学生指导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由学生登录系统“培养管理—培养方案查看”界面,查询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提交”界面,在所选课程前“□”画上“√”并保存,待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再不能修改);也可由导师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现有“√”为必选课程,已由研究生院提前选定;

(3)培养计划制定好后由导师登录系统点击审核培养计划。

2.各学院(截止时间为108日)

(1)由培养单位指派专人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否符合相应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者返回导师与研究生重新选课,均合格方可“学院审核通过”;

(2)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核查看,对因选课人数过少(人数少于5人)等原因不予开设的课程调整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3.研究生院

(1)自10月9日开始个人培养计划选课功能关闭;

(2)选课工作结束后,可能有部分选修课程因选课人数过少而不予开设(人数少于5人不予开课),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做好审核并注意登录系统查阅个人培养计划反馈信息,及时更改个人培养计划,本环节退补选需到研究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办理;

(3)根据学生选课结果,课表可能存在微调,请研究生注意课表查新。

三、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可根据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本学院工作开展的具体时间安排,但不应晚于上述截止时间。

2.2024级研究生导师双选必须遵循《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原则》,同时,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数量需符合2024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

3.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严格执行双导师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有企业研究课题。相关专业应明确企业导师职责,积极发挥企业导师在研究生指导过程中的作用。

4.在提交研究生院前,各学院要认真核实、检查填写内容(如导师是否签字、填写日期,学院是否盖章等),按照学号排好顺序。

5.要求研究生选择导师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保持严肃性,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在学院统一安排下进行。

6.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秘书老师或者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翟雪(导师双选)杨汝男(培养计划)

联系电话:024-24686218,024-24686215


附件:

1.2024级跨专业及同等学力确认名单

2.研究生补修课程免修申请表

3.研究生补修课程免修申请汇总表

4.师生互选操作手册(2023年修订)

5.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系统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3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研究生院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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