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士研究生:
2020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选及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现在开始进行,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博士研究生认真阅读《关于2020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及制定培养计划的通知》,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一、导师双选
博士生选定企业导师、导师组成员后,填写《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登记表》,要求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二、培养计划制定
博士生在导师(导师组)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工程实践计划、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同时,填写《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如下:
1、“研究方向”:填写研究方向(见附件2),原则上应与博士报考时所选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2、“导师意见(签字)”:需校内导师及企业导师签字。
3、《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封皮页单面打印,其余页双面打印。
三、材料上报
《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登记表》、《沈阳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请于2020年11月11日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理学院楼B311)。
联系人:王笑瑢 联系电话:024-24686217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9日